近日備受市民關注的《濟南市機動車停車收費管理辦法》正式出臺,19日濟南市市長簽署246號政府令,5月1日起執(zhí)行新規(guī)。
省城統一收費政策,停車將實行差別收費,累進遞增,道路泊位、機場車站、公共服務設施場所停車實行政府定價。停車場要用統一發(fā)票,沒發(fā)票可拒付,不明碼標價亂收費的最高可罰5000元。
濟南新出臺的規(guī)定明確,機動車停車場(所)收費實行政府定價、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(jié)價。
三類停車場收費要執(zhí)行政府定價:一是機場、火車站、長途汽車站及文化、體育、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設施場所的配套停車場;二是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;三是道路停車泊位。屬于政府定價范圍的,不得擅自制定收費標準,否則物價部門可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。
兩種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:行政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的經營性停車場;商住樓、綜合樓等與商場、娛樂場所、寫字樓(間)、賓館酒店共用的停車場,滿足業(yè)主停車需要后,向社會提供經營性服務的。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及浮動幅度,由濟南市物價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。具體收費標準由經營者根據政府指導價自行確定。超標收費的,將受處罰。
社會力量依法獨立建設的停車場,商場、娛樂場所、寫字樓(間)、賓館酒店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車場,實行市場調節(jié)價。
目前,濟南市城區(qū)停車收費統一價格,小型車每小時2元。按照新規(guī),濟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會同規(guī)劃、市政公用、價格等部門,根據停車場所在區(qū)域、時段、交通流量和停車位供求情況,劃定機動車停車場類別。
停車場根據類別和停放時間,實行差別、累進遞增收費。收費標準由市價格、財政、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按照中心高于外圍、路內高于路外、白天高于夜間的原則制定,并向社會公布。主要包括三種方式:計時收費、按月收費或者按次收費。
但是特殊車輛免費停車,包括軍車,執(zhí)行公務的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搶險車等,持有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停放的專用機動車。
由于此前沒有相關規(guī)定,一些地方停車收費不規(guī)范,打白條、不給發(fā)票的情況時有發(fā)生。5月起執(zhí)行新辦法后,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要統一信息系統、統一收費標準、統一收費票據、統一收費用途。停車場必須用稅務部門監(jiān)制的專用票據,否則停放人可以拒付。
停車場系統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示牌,不標明收費標準的、不按規(guī)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、在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費用、拒不納入統一信息系統的,停車場將面臨最高5000元罰款。
——本文來源:生活日報